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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中心 公司开展《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》宣传月活动
发布时间:2006-10-31 浏览次数:75 返回列表
《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经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,将于2006年11月1日起实行。为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《条例》,进一步增强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,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,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员工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“杭工资司安[2006]12号”文件关于“广泛开展《条例》宣传月活动”的精神,公司决定,从2006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,开展《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》宣传月活动。本次宣传月活动围绕“七个一”展开:一是将《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》发到每一位在职员工;二是在公司大门口和院内各挂一条宣传《条例》的横幅;三是在公司食堂大厅信息窗张贴《条例》宣传画;四是在集团公司院内所有橱窗出一期《条例》专栏;五是举办一期《条例》宣传讲座;六是将《条例》内容编成试卷,每个员工笔试答卷;七是将《条例》内容在广播中反复宣读一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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